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5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民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上海路54号
学院情况简介:
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探工程之理、索职业之道、塑时代新人”的办学理念,秉持“厚德重能,知行合一”的校训,积极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环境,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和创新创业环境。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放办学之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要求,重点建设建筑、汽车、大健康、财经、管理类和服务类为主的专业群。
学校推行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