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2年度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表彰通报》(吉人社函字[2013]155号)文件精神,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人事处被评为全省劳动用工备案先进单位,李璐同志被评为优秀个人。
自我省实施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以来,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人事处根据省人社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关于劳动合同备案相关制度,依法与职工签约、履行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一丝不苟地核对每位员工的备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证了上报所有的备案信息质量,准确率达到99%,保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杜绝了用工风险,保障了学院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次全省获得表彰的只有46家先进单位和48名优秀个人,学院人事处和李璐同志榜上有名,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尽最大努力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并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力求人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依法严肃认真地与职工履行劳动用工及备案手续,更加扎实的做好学院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