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1300余亩,教职工87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7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47%;双师素质教师4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8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6人。设置有12个教学院(系、部)、2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涵盖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58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A类专业除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外,其余专业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B类专业接受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其中,呼吸治疗技术专业只接受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C等(合格)及以上,中职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七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105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14年单招计划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A类 | 1 | 铁道机车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目前用人单位只接收男生 | |
2 | 铁道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60 | 3 | 理 | 15000 | |||
4 | 铁道通信信号 | 60 | 3 | 理 | 15000 |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 | 60 | 3 | 文理 | 15000 | |||
6 | 物流管理 | 100 | 3 | 文理 | 12000 | 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7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60 | 3 | 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 ||
B类 | 8 | 钢琴调律 | 50 | 3 | 文理 | 5600 | ||
9 | 呼吸治疗技术 | 60 | 3 | 文理 | 4400 | 仅招收三年制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 ||
10 | 护理 | 60 | 3 | 文理 | 4400 | 男生身高170cm以上 女生身高162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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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装饰艺术设计 | 50 | 3 | 文理 | 5600 | 室内设计方向 | ||
12 | 中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1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0 | 3 | 文理 | 4400 | |||
14 | 眼视光技术 | 100 | 3 | 文理 | 4400 |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3 | 文理 | 3600 | |||
17 | 酒店管理 | 100 | 3 | 文理 | 3300 | |||
合计 | 1050 |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 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在同类别中选报一个调剂专业。A类和B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专业报考资格详见备注栏,备注栏无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为填报。
第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 文化基础考核:
A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 分。
B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 分。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 分。
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