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7年普高高职招生安排表
注:
1、根据粤教考函〔2016〕17号和教职成〔2015〕10号,学院以上专业均不加注专业(培养)方向招生录取,学生毕业证统一不加注专业(培养)方向。
2、为了让学生获得更多技能,以上部份专业将根据学院的办学特色下设特色化培养方向。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自身教学教育资源以及学生志愿,在部份专业中开展按特色化培养方向分班教学,如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展示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
3、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住宿费:公寓式宿舍1200元/年,新学生公寓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