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分专业学费标准为: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462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航空港新校区800元/生·年,花园路校区8人间400元/生·年、6人间600元/生·年、带卫生间6人间8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2019年4月我校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联合申报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2021年4 月我校与马来西亚玛莎大学联合申报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合作办学项目获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wec.edu.cn
微信公众号:HNSHXY1955
招生网址:http://zs.hwec.edu.cn
招生信箱:zsb65821035@163.com
传真:0371-65821001 邮编:450008
招生QQ群:735369447
咨询电话:0371-658210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