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在182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1600余名。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委托培养招生事宜。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英语成绩必须通过四级(四级考试改革后成绩不低于425分)。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拟报考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全国统一考试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优秀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