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16]2号)要求,另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硕士生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要求,特制定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东北石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东北石油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推免生报名办法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22个报考点(详见附件一《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各报考点的分类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制。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表中内容、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3、网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详见附件二《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2)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