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截止日期:报考硕士推免生为10月20日,报考直博生为10月8日。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审核“211”工程高校和在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择优选拔。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学科的认识、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综合素质。
(2)复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不同批次的复试标准保持统一。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学院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参加笔试。采用面试+笔试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决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
(3)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4)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复试分别进行。
(5)学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本人的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直博生还需携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两位教授的推荐书(下载地址: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36663_1_1.html)。
4、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5、关于直博生招生程序的其他事项,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5年选拔优秀应届推免生直接攻博的通知》,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42902_1_1.html。
四、奖助学金
1、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直博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
2、(1)硕士推免生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的基础上,学校另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2)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1)直博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万元/生.年)。(2)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我校设立“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主要面向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博士生,也奖励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的博士生。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特等金额为9.6万元/生.年(限四至六年级博士生申请),人数不超过5名;一等金额为4.8万元/生.年,人数不超过30名。
4、导师可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从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导师奖学金。对于直博生,导师还可自主设置“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设置标准分为三档:2000元/月、4000元/月和8000元/月,按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一年12个月,按月发放。
五、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学生对学院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820;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越级投诉将不予受理。
4、因故自愿放弃硕士推免生或者直博生的,须于2015年5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招办提出。自愿放弃的,则取消推荐免试资格,直博生不得转录为硕士生。
5、咨询电话:0731-888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