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设有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三个专业。下设法律基础教研室、法律事务专业教研室、经济法专业教研室三个教研室。现有专职教师3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2人,讲师19人,助教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1人,双师型教师19人。
近三年来,法学系教师参编教材7部,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承担科研项目6项。法律系自建立以来,在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进行了积极改革和探索。
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政治原则性、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法律基本知识、从事法律工作基本技能,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学生,能在公、检、法机关、执政执法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在执法、管理服务第一线等方面的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专业课程的设置:在重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突出特色教育,确立素质培养与能力培养课程及集中实践教学三个教学模块。学生通过学习,不仅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而且要掌握法律分析和法律咨询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摩托车驾驶、汽车驾驶能力,射击、擒拿技术等基本警务技能为核心的专业技能。毕业时考取相应专业要求的计算机证、英语证和驾驶执照。
实习基地建设:校内1个法律服务所、一个法律服务实训室,校外5个法院、2个检察院、4个律师事务所,2个企业法律顾问共15个实习基地。
法律系全体教师将致力于专业教学改革,以转变教育思想为先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主题,完善专业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争创省级重点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