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从教近30年,从一名化学教师到西安市一家省级重点中学的校长。但在金钱面前,为人师表的周某没有把持住自己,从择校费中取款200多万元用于个人买房。目前,她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择校收费虽不是政策所允许的教育收费范畴,但一直以来却成为了教育界的潜规则而被默许。不仅如此,由于收费的不规范,各个学校在收取择校费时,不仅标准不同,数额也不尽相同。但作为家长,想让孩子上名校,无论你是转学还是升学,就必须掏钱,择校费也一再成为名校们的门槛费,让那些上不起名校的学生难以逾越。
择校费是充公了,还是被私吞了?一种情况是,学校迫于经费压力,不得不收取一定数额的择校费作为学校建设发展资金;另一种情况是,学校将择校费拿出来作为集体甚至个人福利进行挥霍,诸如校长挪用择校费买房便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家长择校的热度越来越高。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的必然差距,加上在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思维支配下,强烈的择校愿望成为交钱择校的最好借口。使得原本义务教育不该赋予学校择生的权利,因为有了家长择校,学校就得想办法来“合理招生”。而所谓的合理招生,并不是分数、户口和权力面前的人人平等,也不是抓阄、金钱面前的人人平等,这些尺度似乎都有其道理,但被当作政策来推行时并不被多数人接受。在这莫衷一是的情形下,由于收费对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有益,因此以收费来择校渐成一种重要的方法而大行其道。
根治择校收费尚需时日,但可以从制度上减少各种不规范择校现象。首先,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解决学校在维持正常运行中遇到的资金困扰,同时,尽量缩小学校差距,力图从源头遏制不规范择校行为;其次,正确引导家长择校心理,择校必须根据学生的自身兴趣、爱好等多方面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并且,规范和降低择校收费;再者,便是制定公平的招生办法。如此,才能避免家长择校,换句话说,学校不择生,又怎会有择校收费一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