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该市10所高中分校更名,并变更法人代表,变更后学校的层次、类型不变。这意味着这些公办高中的分校,从名称上要与原来的公办高中划清界限。(3月4日《中国青年报》)
高中改制学校从上世纪90年代作为教改探索被广泛推进,到如今被要求清理规范,这反映我国发展教育在进行理性的回归。当然,在对转制高中进行清理规范的同时,还有必要对发展教育的传统思维进行清理。
当年高中改制学校之所以被广泛推进,主要是从教育资源角度考虑,其基本思路是:在政府教育投入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由公办名校举办民办分校,可以收取更高的学费,以此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也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但是这种做法,本身存在三方面问题:
其一,用学生的高收费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说是改制,实质却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一些学校借此立马就可提高学费,甚至为了收取高学费,压缩公办校的招生规模。与学校高收费对应,地方政府可减少对教育的投入,于是对此举大力支持。
其二,公办国有教育资源流失。一些改制学校,利用的还是公办学校的资源,包括学校品牌、师资、校舍等,但在财务管理上,收入全部进入改制学校。
其三,挤占民办学校的发展空间,对真正靠社会资金举办的民办学校未免不公。公办名校举办民校,一出生就十分“高贵”,学费虽高,但报名踊跃,而靠民间资金举办的民办学校,多年打拼也难获得与名校所办“分校”一样的地位,实际上制约了高中资源的丰富。
这些问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教育部等部门清理规范高中改制校的通知,就明确指出,有些地方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有的学校高收费、乱收费,加重了群众的负担;有的学校存在“校中校”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这些问题影响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切实予以规范。开出的药方,就是要么回归公办,要么全部转向民办,并要求民办校做到“四独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
其实,不仅高中转制校被清理规范,过去几年中,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制校和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也被清理整顿。值得注意的,整个清理整顿过程并不顺利。之所以有困难,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对转制学校睁只眼闭只眼;转制学校存在既得利益,不愿转制。另外,最近有地方传出消息,要恢复公办高中举办初中,并从高中名校开始试点,以解决优质初中资源不足的问题,由此可见,传统的发展教育思维根深蒂固,会不时冒出来。
这些学校存在的问题是共同的,对这些学校要清理规范,与此同时,更要清理发展教育过程中的一些错误思维。公办名校举办民校的路径太过功利,从本质上说,这是教育产业化思维,把名校的名牌、资源用于贩卖,从短期看,这可以获得教育的快速发展,但从长远看,却破坏教育发展的生态。而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社会资源投入教育,丰富教育资源,并为受教育者提供多元的选择,这些才是教育发展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