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北京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55622
邮箱:jwbgs@pku.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电子邮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网:http://bkzs.b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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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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