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七条考生被录取后,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新生,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2.住宿费:28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两档)4500元/年、2800元/年
4.生源地贷款12000元/年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审核机构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评审核定。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10-81303630
传真:010-81303630
网址:http://www.bjwlxy.org.cn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监督小组
监督电话:010-81303027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北京市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或北京市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