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闽价费〔2013〕167号、闽价费〔2014〕167号、闽价费〔2016〕188号、闽价费〔2018〕188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337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280号):
1、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
2、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
3、金融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航海技术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
4、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5、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三)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诚毅院综〔2020〕2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单项奖、学科竞赛奖励等。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6183996和电子信箱:cyjw@jmu.edu.cn。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182895、6183328
招生办传真:0592-6180587
招生办电子信箱:cyzsb@jm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