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院源于人民军队,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56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军政领导,肩负为国家培养合格民航飞行人才的特殊使命,伴随着新中国民航事业的起步而创建。学院几易校名,1956年5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空军支持下建立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同年9月22日,经国防部批准,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63年10月25日,按中央军委指示,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并报国务院批准列入高等学校名单;1971年5月19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再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80年8月7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1987年12月15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