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上海海关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培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90 名(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2.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