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00名左右。因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预计在2014年3月份,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历年拟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再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助学金及奖学金资助覆盖面将达到100%,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2012年我校共有10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
三、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2013年11月10日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注:
1、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方可报考。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即2013年11月10日之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四、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