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情况:王长发,男,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律师,199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2002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2007年晋升教授。现任黑龙江工业学院校长助理,黑龙江工业学院法律顾问团总顾问,人文社科系系主任,是鸡西市法学专业学科带头人。
主要业绩:王长发同志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和法律社会服务工作近二十年,在系部主要讲授《民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学》等课程。同时,作为学科带头人,他还带领法学教学团队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法学教育模式,倡导以“法学理论认知、法律经验认知和职业情感认知”为内容的“三认知”法学教学方法;创造性地在文科人才教育中贯彻落实差异教育思想和“2+1”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三年至少五个证”的大学生学业成长目标。他在教学同时,努力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出版教材和专著等三部,并多次获奖。王长发积极从事社会法律服务工作,承办案件二百余起,义务法律援助上百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社会正义和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他是鸡西市普法宣讲员,每年都要多次给市内多家企事业和机关单位进行法制讲座,并且在鸡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专题法律讲座、宣传,受到广泛的社会好评。王长发先后被评为鸡西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鸡西市法学学科学术带头人,鸡西市十大杰出青年,鸡西市劳动模范,黑龙江省法学会先进工作者等。王长发同志现兼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兼职副检察长,鸡西市法学会副会长,鸡西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民法学
教育格言:教育是影响心灵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