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学测试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课笔试和专业潜在素质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分400分。
1、测试科目及分数:
文化课笔试,语文、数学各150分,共30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测试时间 | 测试内容 | |
3月29日 笔试 |
8:30—12:00 | 语文、数学(每科90分钟) |
3月29日 面试 |
13:30—16:30 | 艺体特长、仪容仪表、心理素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等 |
3、测试地点:
大庆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主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五条 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录取时,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学生符合国家有关加分录取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等3个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只招收男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来自其他单考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见招生计划表)
第七章 考生报名
第二十三条 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我院。
第二十四条 报名形式:考生在大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省招考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第二十五条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29日。
第二十六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二十七条 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八条 报名程序: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3年11月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采集个人信息、缴纳报考费。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九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电话:0459—5875333, 5876043, 5876066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http://www.dqzyxy.net
电子信箱:dqzyxyzsb@163.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