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管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组织报名工作,学校及考生本人提供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中学的推荐资格和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川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信访、投诉。监督电话:023-65385224。
五、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http://zs.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 65383326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031
六、附则
本简章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发布最新政策,本简章将做出相应调整。
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
天津外国语学校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太原外国语学校 长春外国语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 南昌外国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 郑州外国语学校
武汉外国语学校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
重庆外国语学校
附件详见:http://zs.sisu.edu.cn/showarticle_zs.php?actiontype=7&id=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