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9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按1:1.3左右的复试比例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六、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型 | 学费标准 |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 8000元/生·学年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3000元/生·全程 |
软件硕士 | 40000元/生·全程 |
社会工作 | 50000元/生·全程 |
会计硕士 | 58000元/生·全程 |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 60000元/生·全程 |
金融硕士 | 80000元/生·全程 |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 90000元/生·全程 |
脱产工商管理硕士 | 120000元/生·全程 |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 160000元/生·全程 |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 180000元/生·全程 |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 、“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7.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九、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
十、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du.cn/z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