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
报考:专业课分统考和校考
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北京市目前只设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没有全市统考。
凡涉及北京市美术统考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要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除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以外的本科院校可在京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学类等专业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在京设点组织校考的,要申请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本市指定的考点学校内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