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七个本科专业。说明:
1.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四个方向。
2.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唱法种类:民族和美声。
3.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乐器种类: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小提琴、阮和民族打击器。
三、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
①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联考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 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符合招生条件。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6-8067167;8060550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招办信箱: zsb@yangtze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