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办学地点
第二十七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条 学费:
新疆农业大学学费标准为:本科:3500元/年;(英语专业3800元/年,药学专业3800元/年;)
专科:33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
按照自治区预科生补助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一年预科期间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收费标准或资助政策,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奖(助)学金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粮奖学金、正大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溢达奖学金、建设银行大学生成才奖助学金、“中化作物、江山股份励志爱农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学基金;还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春蕾计划”助学金等助学基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三十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邮编:830052
网址:http://www.xjau.edu.cn
电子信箱:ndzb@xj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8763007、0991-8763837(民语系)
传真:0991-8750045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