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我校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文化考试定于4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于4月15日起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 录取
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专项、性别、报考小项(位置)进行排名,结合学校各运动队需求,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八、其它
1. 学校录取的具有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减免入学当年学费待遇。
2. 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其他考生均需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普通学生的教学模式开展学习。
3.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4. 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5.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6. 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2018年1月23日至3月3日为我校寒假,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E-mail: ouczsb@ouc.edu.cn)。
相关附件详见:http://web.ouc.edu.cn/bkzs/06/df/c7202a13283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