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第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生/年、5000元/生/年、1900元/生/季度(每年分为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个季度)、1400元/生/季度(每年分为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个季度)。
第二十条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构建了“奖、贷、助、补、减”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开通“绿色通道”。
第六章:学制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1、学制:三年
2、毕业证书的发放: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证书学校名称: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由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76-2828510(兼传真);
学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ynsxzy.com;
E-mail:ynsxxyzsb@163.com。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