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教育综合)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前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可继续参加复试。
4、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7、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五、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一)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具体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科领域及招生人数以实际公布为准。两种培养方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修业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二)奖助政策
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突出者入学后第一年可享受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奖学金5000元,比例25%;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30% 。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先一志愿然后调剂考生的次序评定。
4、研究生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人。
5、设立“三助”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根据工作情况最高为600元/月·人。
6、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支持学业成绩突出的有关专业研究生赴海外研修。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设立专人为广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询。
(一)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2-2960785 、2960295。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其他事项
(一)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寝室人数不同,分为1200元/年(四人间)与1800元/年(两人间),具体以当年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二)档案转接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培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109/t20210903_558663.html)执行。
(四)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2年8月前有效。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附件详见:http://yjs.asnc.edu.cn/zsxx/844d0055b2e449e88c263a1e18e2d3d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