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
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含1%)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0 元;
二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1%(不含1%)至5%(含5%)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等奖: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4000元。
说明: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若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100 人(含100人),则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其他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导师,并且优先安排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
(2)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
(3)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4.对于外省高校的推免生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对于在省内非南京市高校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元差旅补助(以车票为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