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特制定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7)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审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收费、命题与考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审查、录取、保卫、纪检监察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1年单独招生共招8个专业3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规定,已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