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1月4日—1月 5日,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九、学费和宿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8000元。学费具体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后为准。
入住学校公寓的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后勤社会化住房收费标准收取。
十、奖助学金
学校建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重视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等。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14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兼传真)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