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东侧
三、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四、院校代码:国标13964 江苏省1954
五、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学校概况: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于2005年4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是一所综合性艺术高校,已有15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的南方摄影学院)。
学院现设有摄影系、传媒系、设计系、高尔夫运动与管理系、音乐系以及国际学院。开设有摄影摄像技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建筑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影视动画、影视广告、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方向。
学院教学条件优越,从国内外引进先进的教学实验设备,建成了摄影棚、黑白与彩色暗房、灯光素描室、数字化语音室、苹果设计机房、动画制作机房、非线编辑机房、网络实验机房、数字化录音室、影视观摩厅、影视编辑室、影视器材库、演播厅、展厅和高尔夫练习场等专业教学设施。学院还从国外引进具有新思想高素质的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充实师资队伍,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七、招生范围:我院 2014年计划在全国8个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山西)招生。
八、录取办法:
(一)江苏省录取规则
1、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测试,测试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
2、美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3、音乐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4、摄影摄像技术、编导、主持与播音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专业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考生参加省体育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6、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专业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二)江苏省普通类注册录取规则
1、申请注册条件: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3、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择优录取。
(1)有艺术或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2)中学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至少有一个等级为B或B以上等级的考生
4、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进行确认,方能注册成功。
5、我院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