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应用日语、应用韩语3200元/年;国际金融、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管理、商检技术、电子商务3500元/年;商务英语352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成本管理与控制385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4600元/年;室内装饰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皮具设计7500元/年;软件外包服务8200元/年;航空服务8800元/年。(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局审批后公示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收费(六人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401120、88401113
传真:0731-88131718
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
学校网址:http://www.hnwm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