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特长考生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7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科技及文艺特长的考生,特长考生可免文化测试,同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1、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所有体育类项目 | 不限 |
科技特长生 | 科技、发明、创新等 | 不限 |
文艺特长生 | 器乐、舞蹈、书画等 | 不限 |
2、报名条件:
(1)符合我院2017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为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大赛第三名及以上的考生;
(3)科技特长生为中学阶段有特殊专长、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文艺特长生: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舞蹈类、书画类等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文艺特长生在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来校申请文艺特长生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
3、报考我院的特长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并填写《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参加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特长生的录取必须符合自主单独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八、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测试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考生,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测试时现场收取)。
九、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二)相关要求及程序
1.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分数组成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
录取;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
免试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或技能测试。考点设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科类 |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
普通类(文理类兼招) |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分值100分 |
艺术类(编导) | 笔试,影评写作,故事创作,才艺,分值100分 |
艺术类(美术) | 笔试,色彩+素描,分值为100分 |
特长生 | 面试,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及特长展示,分值100分 |
免试生及特长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于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