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化基础免考考生所需达到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考生类型 | 申请条件 | 报名材料 | 截止时间 |
文化基础考试免测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1A或4B及以上 |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准,无需提供材料 | 2017年2月20日之前寄至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与合作办学处(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
地市级三好学生 | 《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 ||
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 ||
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获得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 《2017年提前招生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
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考生,在4月15日-16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必测科目等级免考不需提供)。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2)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5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0日进行,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考试安排在2017年4月15-1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学校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确定获得综合素质考试资格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和安排可于4月1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面试考核。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录取原则
1、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按150分计入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如同时符合下列第1至第5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符合政策加分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每个A加5分,每个B加3分(最多加4个),
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
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1)、(2)项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申请(3)(4)(5)项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应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7年2月20日之前寄达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与合作办学处(请注明“提前招生招生报名材料”)。
符合(3)(4)(5)政策加分的考生,在4月15日-16日参加综合素质
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