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院领导、各专业系主任、任课教师主要从长安大学选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学院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锻炼,逐步实现以青年教师为基础、“双师型”专业教师为中坚、骨干教师为核心、专业学科带头人为领军的教师团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