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60余年来,几代滨医人坚持“教学第一、质量至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传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获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历史沿革 滨州医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青岛医学院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为省属本科高等院校);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
办学规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3000余人、硕士研究生242人,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临床学院、基础学院等10个院(系)。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20个本科专业和方向,其中,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等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科学研究 现有医学免疫学、口腔科学、临床营养支持中心(肝胆外科)、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临床营养与代谢、肿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医学生物技术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医学人文研究中心等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科研课题1166项,其中国家级29项,省部级145项,厅局级183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励9项,厅局级奖励365项;获省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项;出版专著、教材294部,发表论文3098篇,其中被SCI等收录和转载500余篇,核心期刊1120篇。
主办中国医学统计类核心期刊《中国医院统计》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滨州医学院学报》,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976人,其中专任教师685人。有教授91人,副教授226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42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优秀教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高等学校骨干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1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6人、教学名师3人、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办学设施 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232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30余所;教学实习用床位12000余张。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0亿元,仪器设备总值3亿元,开放床位1651张,是鲁北地区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中心。烟台附属医院已于2010年9月底开始动工建设,2012年底完工,2013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后占地面积237亩,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500张,总投资约10亿元,将是烟威地区唯一的一所省级三级甲等医院。
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英、日、韩、新西兰等国家的十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在人员交流、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建项目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2年我校共有25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数为339人,其中学术型专业招收182人,专业型专业招收157人。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可报考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阶段: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 报名编号和密码);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2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2)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