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专业5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
其他专业学位(不含工商管理硕士)8000元/(生·年)。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二)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含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主要根据统考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适度参考大学期间的学业表现评定,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年),比例为15%,二等奖学金9000元/(生·年),比例为20%。其他学年奖学金,由学校按第一次奖学金评选的等级、比例,将金额划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等级的评选比例和金额。
(三)推免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免交三学年的学费,不参加第一次奖学金评选;推免生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免交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学费,不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奖学金评选。
(四)学校另设有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新闻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研究生创新奖等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五)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每年给予相应津贴。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六、联合培养
(一)2013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等联合培养研究生共80人。
(二)2013年,我校与阜阳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计划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共30人。
(三)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七、其他事项
(一)2013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4年。
(二)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复试阶段均需要调档审查;不予录取的,档案退回原寄送单位;在职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可以申请将档案退回原寄送单位。
(五)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成绩单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六)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七)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八)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肥西路3号;邮编:230039;联系人:王辉、王玥;联系电话:0551-5106505;网址:http://yz.ahu.edu.cn 。
八、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九、凡报考(含调剂)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十、本招生简章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