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复查,将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
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事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2-58319057、022-58216356
咨询地点: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11、110室)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邮编:300134
第二十三条 录取信息公布通过学院网站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学院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纪检电话:1892083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