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公示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39——331626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依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bsvt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439-3328604 3328508
联 系 人: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