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女生身高:4075px-4375px ,男生身高:4325px-4625px;
(1)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2)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3)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及纹身;
(5)矫正视力不低于1.0 ,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6)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在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2. 按报考学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放可报考,面试时间约6月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规定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
1. 普通专业:市场营销、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学费48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生;
2. 校企合作专业: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学费7800元/年/生;电子商务(校企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外包)、网络营销(数字与新媒体营销)学费8000元/年/生;电子商务(移动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计算机网络技术(UI设计)学费8800元/年/生。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 6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学生可自由选择。
第二十二条退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奖学金分外设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外设奖学金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其中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评审条件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院设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另外,对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根据情况减免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颁发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35—6339001 6339002 6339003
传真:0535-6476889
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