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大伯大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高水平运动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暨南大学网址:https://www.jnu.edu.cn
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邮编:510632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