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专业要求
第十八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男生身高170cm-182cm,女生160cm-172cm;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入学后发现有条件不符合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七章 收费、退费
第十九条 住宿标准:学生宿舍为四人间2200元/年,六人间1600元/年。所有宿舍楼配备电梯、洗漱间、空调、热水器、衣柜、书桌、光纤网络等,条件一流。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96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10800元/年(室内艺术设计);128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146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时尚表演与传播);149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5800元/年(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16800元/年(舞蹈编导、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18600元/年(戏剧影视表演);19800元/年(应用英语国际专本连读方向)。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或38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8000元/年,在校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
第二十四条 学院奖学金分为学习类、社团类、创业类,500-1500元/项。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和鼓励在校创业行动。
第二十六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学费80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三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第九章 证书制度
第二十八条 实行“双证制”。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章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联系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898-38289966/38283750
传真号码:0898-38283750
学校网址:www.sycsxy.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