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一直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有以下几种形式的帮助:
(1)国家奖学金:面向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学习成绩优良、表现优良的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4300元/生、3300元/生和2300元/生。
(4)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每学年校特等奖学金1000元/人;校一等奖学金800元/人;校二等奖学金400元/人;校三等奖学金200元/人。
(5)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特别困难、品学兼优学生给予部分学费减免。
(6)帮困助学金:学校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因突发原因造成家庭暂时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困助学金。
(7)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缓解家庭困难。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高中的学校证明》,可到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农林类专业2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20〕369号和苏财综〔2002〕162号)按学年收取公寓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邮政编码:213147
招生咨询电话:0519-69872118、69872133、4001600136
招生传真:0519-69872161
电子信箱:jscc_zjb@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jscc.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