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健康服务与管理、新闻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能训练等17个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