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上根据各省市出档情况,用于录取进档的高分考生。
七、收费标准:
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由“西南石油大学”具章的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西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授予其主修专业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8)83032224 83032001
邮 编:610500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www.swp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swpu.edu.cn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