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nnu.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 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律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以上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缴,均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邮 编: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