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按考生笔试和面试考试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承认在省内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如果参加我校录取,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学生相同)。
学费标准:90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800元/年(8人间)。
住宿费(带暖气、空调):2200元/年(4人间)
住宿费(暖气、空调、电视等生活设施齐全):7000元/年(2人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奖、助学结合的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500元/年,特困3500元/年,“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 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每月400元至9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