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②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690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①校园占地面积75.11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6.7。
②专任教师83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9%。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39.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115.7元;图书112.7万册,生均图书73.0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021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师范类毕业生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