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计划600名,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点击下载:招生专业及人数
备注: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四 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 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内容: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特长测试两项,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项参加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特长测试以考生选定的任一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或特长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如有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可在面试前向考务工作人员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后提供面试人员考核。
六 录取
1.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并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
3.在文化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总分,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