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体系完备--学院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政策建立了奖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1200-2500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多项校级奖学金、助学金:200-2000元。
校企合作密切--学院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证书”、“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已与天津市北新动画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与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37个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使学生在校期间即获得了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
就业前景广阔--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一汽丰田天津分公司、天津通广集团数字通讯有限公司、联通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旅游局、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新动画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就业合作关系。近年来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纪检院长、纪检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011年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会展策划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脑艺术设计。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微博)报考指南。
第九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600-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